学院通知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市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全面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掌握学校相关办学数据,确保对外发布和内部使用数据的一致性,为学校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二、统计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成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官成

副组长:田一平、刘鸿飞、钟代军、殷朝华、滕  斌

成  员:曹 君、周云忠、黄  俊、刘永辉、陈  兰、

潘小蓉、李锡彬、李  茜、刘  兰、邵魁德

工作职责:领导及统筹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对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采集办公室提交的相关数据准确性、有效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查、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设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采集办公室(以下简称统计采集办公室)

主  任:周云忠

副主任:田  丰

成  员:黄孝红

统计采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综合汇总、审核、上报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交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按照要求上报重庆市教委和教育部。

(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采集工作人员

成  员:刘  兰、王艺杰、杨  茜、张  燕、邓丽君、

李  川、谢小蓉、张志平、苟邮嘉、杨凤芳

工作职责:数据采集人须认真学习《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统计口径,按要求时间结点填报数据,填报数据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统计采集办公室。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任务分配

9月29日前,统计采集办公室按照《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完成工作任务分配。

(二)数据采集

10月18日前,相关部门按要求采集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将《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附件2)和相关表纸质档及电子档交统计采集办公室。

(三)数据汇总

10月21日前,统计采集办公室集中进行全校相关数据的录入、汇总后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四)数据审核

10月25日前,根据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反馈采集部门修改后,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终审稿由统计采集办公室人员录入2024年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

(五)数据上报

10月29日前,统计表数据经过管理系统校验通过后,统计采集办公室导出数据并打印报表。按要求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重庆市教委,完成学校数据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统计

各采集部门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学习,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精神,重点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相关要求,依法统计,切实提升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二)规范填报

本次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4年9月1日。

各采集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完成数据填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漏报。

(三)建好台帐

各采集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帐、做好过程性材料留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四)做好比对

各采集部门要做好数据比对,一是与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对增减幅度超过20%及以上的,要单独做出书面说明);二是与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系统、高校实验室统计数据、体委等数据进行比对(相关数据要保持一致性)。

(五)注重核查

各填报部门、配合部门负责人是数据统计的第一责任人,需认真审核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等,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并加强核查,严把数据质量观,并对本部门填报数据负责。

 

附件:

1.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2.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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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