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12月29日
《汽车营销》项目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通过此项目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汽车营销技能、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化素养,推进科创学习氛围建设,引导科创汽车营销类相关专业学生积极性,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的高技能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人才。
二、项目名称:
汽车营销竞赛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汽车营销技能比赛为团体赛,由2名参赛选手组成。
(二)竞赛内容
定位于对汽车营销专业核心技能及相关拓展技能的考核,在考核专业能力的同时,兼顾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考评。设置:初赛及决赛。初赛:汽车营销人员基础技能竞赛和汽车营销知识测试两个个赛项;决赛:汽车营销人员风采展示、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和汽车营销知识测试三个赛项。
汽车营销人员基础技能竞赛
每队两名选手(以下称选手A、选手B,参赛队自定)同时上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营销基础技能展示。根据选手的表现,从形象礼仪、语言表达、专业可操作性诸方面打分。
(2)汽车营销人员风采展示
每队两名选手(以下称选手A、选手B,参赛队自定)同时上场,依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自我介绍,进行风采展示。根据选手的表现,从形象礼仪、语言表达、诸方面打分。
(3)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比赛
此赛项以全程模拟汽车销售的形式进行。然后选手A的场景,通过听取话外音了解销售情境,根据情境设置,在客户扮演者的配合下完成汽车接待流程。选手B结合销售情景以及A选手的接待,在客户扮演者的配合下完成需求分析、车辆展示及异议处理流程(最后是否成交不计入成绩)。根据选手的表现,从形象礼仪、语言表达、应变力、专业可操作性诸方面打分。
(4)汽车营销知识测试
此赛项由选手A、B现场抽题并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四、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评定项目明晰、周全,并可量化。
公平性原则:参赛队出场随机抽取,比赛题目随机抽取;比赛成绩公开;
(二)评分方法概要
1.初赛:
各参赛队总成绩为2个赛项成绩的加权总和。
总成绩=汽车营销人员基础技能竞赛*50%+汽车营销知识测试*50%
2.决赛
各参赛队总成绩为3个赛项成绩的加权总和。
总成绩=车营销人员风采展示*25%+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50%+汽车营销知识测试*25%
3. 营销人员风采展示评分办法:由裁判评分,总分100分。根据选手的表现,评委从形象礼仪亲和力、商务礼仪等诸方面打分。每支参赛队的两名选手的平均分为本赛项该参赛队的成绩。
4.汽车销售技能综合竞赛评分办法:由裁判评分,每支参赛队满分为100分,A、B选手分别打分。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计为代表队成绩。根据选手的表现,裁判从亲和力、商务礼仪、语言表达,需求分析,汽车知识、针对需求的产品介绍和异议处理诸方面评分。
5. 汽车营销知识测试评分办法:由裁判根据选手答卷评分,总分100分。A、B选手分别打分。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计为代表队成绩。
五、奖项设定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指导教师
雷声熙 刘政陈 骆启良 罗波
汽车工程学院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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