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6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学校各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26年重大课题申报指南》,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请及时查阅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型研究机构等,并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力和物力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已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且尚未结项的,相应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二)申报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在本指南确定的研究题目中选题申报(请勿自拟题目),并按要求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到邮箱:3184602100@qq.com,邮件主题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研究题目—申报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

二、成果要求

(一)课题最终成果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政策建议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课题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报送等,需征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和课题名称等信息。

三、经费管理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课题提供经费支持,其中“落实投资于人要求,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研究”、“中国劳动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基本架构研究”每项课题不超过30万元,其余课题每项不超过20万元,均分两次拨付至课题承担单位银行账户,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拨付7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30%。各承担单位可视情配套资金支持课题研究。

(二)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其他

研究题目及主要内容等其他通知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刘世会   内线:8029   

手机:15025354381  

科研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