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学校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82号)《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重科创人〔2019〕11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教师系列:按《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重科创职改〔2024〕125号)关于印发《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补充规定》的通知(重科创人〔2025〕72号)文件执行。

(二)教育研究、实验技术系列: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等5个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35号)文件执行。

(三)转评、多评: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转评的相关规定》(重科创人〔2023〕99号)文件执行。

(四)绿色通道: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32 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33 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34 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系列:学校不具备评审权限,需通过学校推荐到校外机构参加评审的(如审计、会计、档案、图书情报、工程技术、编辑、卫生等系列职称),应符合上级文件相关要求。

三、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附件1)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1份;

3.《继续教育登记卡》每年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每年1份;

5.申报材料清单和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科小组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汇总表;

2.二级学科小组人员名单;

3.二级学科小组推荐报告:包括材料审核、公示情况,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集中评议、推荐程序、表决结果等内容。每位专家需确认签字,明确推荐意见;

4.申报人员个人档案盒。

(三)材料要求

1.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工作业绩、科研项目(课题)、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获奖成果、专利、标准规范等参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6〕182号)文件“六、 注意事项之第(四)点”要求执行;

3.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五、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 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 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 420 元/人、240 元/人,120 元/人。

七、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申报相应系列职称,其申报专业须与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对不符合条件者,学校不予推荐。

2.职称申报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是调动教师积极性,促进师资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指导,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申报,确保我校职称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