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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

时间:2019-01-14    作者:    阅读: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形式,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机制,健全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综合服务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背景

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于2018年12月,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牵头组建。集团成立以来,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集团日常管理工作。随着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深入,集团现有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已无法满足集团办学实际需求,亟待健全完善。

二、建设思路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人工智能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探索集团内部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提升集团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深度合作与协同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集团组织架构

依托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现有组织机构,增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就业与创新创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茶山竹海社区学院专门工作委员会。其中,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     专业群等9个专业(群)建设分会。各机构分工合作,协同创新育人,助推区域经济发展。(详见图1)

 

图1 重庆市人工智能职教集团组织机构

 

(二)各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及组织机构

1. 主要工作职责

(1)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各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中高本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指导、协助各专业(群)建设分会开展工作等。

成员由牵头单位科创职院分管校领导,集团内各院校人工智能相关院系负责人,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企业、行业专家组成。专委会主任: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副校长殷朝华

(2)校企合作与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集团校企、校校合作活动及项目开发管理,推进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研究,指导集团内院校就业与创业教育工作;制定集团就业与创业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协作推进集团成员间的校企合作及就业与创业及相关工作开展等。

成员由牵头单位科创职院分管校领导,集团各院校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创新创业园、人工智能相关院系负责人,企业、行业专家组成。工作委员会主任: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副校长刘鸿飞

(3)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工作委员会:制定集团科研发展规划,搭建教学研究、科技研发平台,发布研究项目,推动集团成员单位联合研发,提高集团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能力等。

成员由电子职院分管校领导,集团各院校科研处长、人工智能相关院系领导,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企业、行业专家组成。工作委员会主任: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副校长刘鸿飞

(4)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委员会:建立集团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双向交流”机制;组织集团院校定期开展师资培训、教师入企实践锻炼、技能比赛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技能与实践教学水平;面向集团企业与社会,开展学历进修、业务培训、技能鉴定等继续教育服务等。

成员由工程职院分管校领导,集团各院校负责技能培训与继续教育负责人,企业、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机构专家组成。工作委员会主任:工程职院教务处长:刘智勇

2. 组织机构

(1)各工作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委员和顾问若干名,邀请集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院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专业权威人士担任。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

(三)专业(群)建设分会主要工作职责与组织机构

1. 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本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调整的建议、意见;为制订和修改专业(群)教学计划、编制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专业(群)建设研讨会,研究讨论本专业(群)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协助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提升本专业(群)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对本专业(群)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进行指导;审议新设专业的可行性研究、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课程大纲等文件资料;研究本专业(群)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等。

2. 组织机构

(1)专业(群)建设分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专业(群)建设分会委员原则上应由专业带头人、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技术骨干等组成,其中,50%以上的委员应来自行业、企业。

(2)每个专业(群)建设分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

3. 各专业(群)建设分会专业设置与成员结构

说明:各院校开设专业所属类别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4)》《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目录外)专业目录(2014)》《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2011年修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进行分类。

(1)    物联网与电子技术专业群建设分会  

 

 

(2)大数据与软件技术专业群建设分

 

 

四、建设进程

(一)2019.1.1—2019.4.30,集团秘书处牵头制定《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2019.5.5—2019.5.30,集团秘书处通过电子邮件将《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集团各成员单位,征求集团各成员单位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2019.5.31—2019.6.20,集团秘书处根据集团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

(四)2019.6.12,组织召开集团理事会,审议通过《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草案);

(五)2019.6.15—2019.9.1,组织集团各成员推荐拟任职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及专业(群)建设分会人选,并对推荐名单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任职集团各机构建议人员名单;

(六)适时召开集团理事长会议,审议确定拟任职集团各机构人选,并任命、公示。

 

 

 

 

                                                                                                   重庆市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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