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入学资格复核和信息修改 审查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30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入学资格复核和信息修改

审查等工作的通知

渝教学〔2011〕6号


各高校:

近年来,教育部和我委高度重视学生入学资格复核和信息修改审查等工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5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启用数据字证书的通知》(渝教学〔2010〕20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各高校要严格复核学生入学资格,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要加强前置学历的审核和做好联合培养新生的电子注册等工作;对学生注册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的修改,学校一定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完善责任报告制度,做好冒名顶替入学学生的清查工作。

从总体上看,各高校工作认真,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有序。但根据近期有关信息反馈,个别高校在对学生入学资格复核和信息修改审查中存在疑问的学生,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认真、及时地调查核实和处理,导致个别学生的入学资格认定和信息修改审查结论拖而不决,存在可能导致学校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和隐患。各高校对此类问题要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做好学生入学资格复核和学生信息修改审查等工作。

一、对在校生的入学资格复核和信息修改审查工作,要尽快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入学资格复核和信息修改审查中存在疑问的学生,必须及时、负责任地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入学资格条件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应该清退的学生,必须坚决清退,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二、自本通知下发后,对上述工作如出现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而造成后果,甚至有意隐瞒、明知故犯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每一名学生都知晓上述政策,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