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科创办〔2011〕107号     关于2010-2011学年度“三优”及旅游奖评比推荐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行政各部门: 为完善2010-2011年度优秀干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下简称“三优”)及旅游奖评比推荐办法,经院长办公会决定,现将2010-2011学年度“三优”和二、三等旅游奖评比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2011学年度“三优”及旅游奖评比推荐范围、条件按重科创办〔2011〕98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比推荐办法 (一)“三优”评比推荐比例不超参评人数的15%。被评为“三优”的教职工,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荣获一等旅游奖。 (二)二等旅游奖评比推荐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三)三等旅游奖评比推荐比例不超多参评人数的35%。 三、完成招生任务1人是评比推荐“三优”和二、三等旅游奖的基本条件之一。凡未完成招生任务1人的,降等评比推荐。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三优”  旅游奖  评选  通知 送: 何董事长,院领导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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