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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普基地管理条例

时间:2021-11-08    作者:    阅读:     字体大小:    

重庆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普基地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重庆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

重庆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普基地为面向全市开放的科普机构,依托重庆科创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高新技术生产实训基地开展科技科普教育活动。

二、管理体制

1.科普基地业务上接受学院对外合作处指导与监督,行政管理由智能制造学院管理。

2.设立科普基地领导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聘请企业专家、校内专家若干,提供专业讲座、信息咨询和指导。基地主任人选由管理部门提名,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并任命,报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备案,任期三年。中心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依托单位批准任命,依托单位分期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3.科普基地设基地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日常行政事物,负责参观接待、科普活动安排管理。

三、建设与研究经费

1.学院投入近3000万元建设经费,将基地打造成集机器人、3D、无人机、汽车、VR等的科技科普服务平台。

2.将学院有关仪器设备进行资源融合,开拓更新科普项目。

3.学院将科普基地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基地提供每年5-10万用于日常办公开支、企业和校内专家讲座费用,确保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四、本规定解决权归重庆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普基地,从发由之日执行。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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