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学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籽籽同心·与法同行”普法宣传员聘任仪式在鸿志楼510举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宣传周,是学校以“法治+民族团结”创新实践响应重庆市“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建设的积极行动。

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钟代军出席活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健康与教育学院、重庆市海棠辅导员工作室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学校200余名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钟代军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他强调,该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每年9月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学校举办首个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法定任务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他希望全校各族师生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主动学习者、积极传播者、坚定践行者,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科创校园常开长盛。

启动仪式上,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黄俊宣读聘任决定,首批10名“籽籽同心·与法同行”普法宣传员正式受聘,聘期两年。这批宣传员从全校各族学生中遴选产生,少数民族学生占比超过60%,承担着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促进各族同学交流交往交融、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等职责,将成为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青春力量。

学生代表宣读《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向全校各族同学发出学法明理、守法践行、手足相亲、从我做起的倡议。

健康与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重庆市海棠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郗晓波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解读,从“促进型立法”“面向全体公民”“尊重文化多样性”“权利义务相统一”“贴近日常生活”五个维度,深入讲解了这部法律与众不同的特征。
仪式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横幅上签名,共同唱响《歌唱祖国》。

此次活动紧扣“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建设要求,将高校法治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度融合。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科创模式”:建立的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站“海棠辅导员工作室”集政策宣传、就业指导、资助帮扶、教育科研等职能于一体,构建“思想聚魂+文化润心+技能铸桥+反哺固本”教育理念,推行混合住宿、结对帮扶,举办“石榴籽文化共创节”,指导的“三下乡”民族团结实践团获评全国优秀团队。工作室累计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21项、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0余项。
本次宣传周期间,学校策划了“法治润心+文化浸润+实践养成”系列活动矩阵,随后还将召开“籽籽同心”民族团结座谈会,举办“同心筑梦”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分享会,组织各班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拍摄由普法宣传员出镜讲述的系列短视频,并组织民族舞社团赴永川区部分小学和社区开展“石榴花开”民族风情展示,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延伸到群众中去,有形有感有效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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