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董事会的领导和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学校的各项各类招生工作。

2.根据学校有关决定和上级要求,会同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拟定招生计划,并与生源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按时编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完善落实计划及有关手续。

3.统筹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考生来校参观接待工作,扩大学校知名度,积极加强新跟踪与反馈,努力提高新生报到率,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

4.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完成各项录取任务,及时统计、上报有关招生信息。

5.积极拓宽招生渠道,多层次、多类型扩大生源,负责“3+2”、“五年制”等合作学校的联系、签订协议等工作;作好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6.及时掌握各地招生政策、信息,分析招生大数据并进行招生工作总结;了解市场需求情况,及时建议调整专业结构;认真完成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7.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对参加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遵纪守法意识和业务能力;负责招生咨询、解答、处理招生工作的问题。

8.积极主动与各处室、教学单位的联系,推进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9.协助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贫困生资助、特长生减免等资格审查。

10.积极完成学校的各项目标责任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