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审计法规和政策,起草制定学院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规范。

2.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向理事会及学院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总结和反映工作情况。

3.对学院的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进行审计。

4.对学院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

5.对学院后勤基建、维修改造类工程进行过程监督,并对预算、结算、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6.对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院各类物资采购过程及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8.参加学院财经工作会议,参与重大项目的论证,参与学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9.按照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制定学院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10.制定合同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向理事会及学院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和反映工作情况。

11.对学院各级各类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立项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进行审签。

12.组织制定学院格式合同文本。

13.参与重大及特殊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14.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15.协助法律顾问处理学院各类法律纠纷,并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

16.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7.负责合同收集、整理及建档。

18.根据学院理事会的工作指示,办理特定的工作事项。